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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旅游协会 旅行社行业分会会长 吴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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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国旅行社总经理 陈吉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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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国旅总经理 宋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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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口岸中旅总经理 钟焕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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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鹏运国际 旅行社总经理 董 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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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城国际旅行社 副总经理 周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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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导游协会会长 刘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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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旅新景界法务部经理 闵令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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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险统保最大好处是建立了一个新机制
深圳市旅游协会旅行社行业分会会长 吴 斌
过去旅行社的责任险都是各旅行社自行购买,好处是可以选择企业熟悉的保险公司,容易沟通。但弊端是随意性过大,而且往往是保险公司以其强大的法律体系做出责任认定和赔付方案,不能完全保障游客的权益。
现在推出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建立了一个新机制,这个机制就是引入第三方保险经纪,其同样有庞大的法律体系和法律顾问团队,可以帮助旅行社选择相对性价比高的责任险进行投保。
此外,如果一旦出现事故需要赔付,会有一个仲裁小组进行裁定,这个仲裁小组包括保险业、旅游行业、旅行社、保险经纪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相互制衡,最后得出一个比较中立的综合赔付意见,可以说充分保障了游客的权益。
率先签署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单”
招商国旅总经理 宋 强
为进一步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国家旅游局联合中国保监会,充分利用市场手段,通过规模优势,共同推出了全国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并要求在全国旅行社行业推广。该示范项目引入了保险经纪公司等专业机构,调动了国内主要财产保险公司的积极性,扩大了保障范围,开辟了旅行社责任险的新途径。旅行社投保统保示范产品,能够比较好地解决旅行社责任保险现有问题。比如在扩大保险范围方面,统保示范项目明确将游客食物中毒、旅游交通事故、游客精神损害等原责任险不包含的情形,纳入到了赔偿范畴。
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一经推出,我们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公司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并邀请专家对统保示范项目进行读解,在深圳市旅行社行业里率先签署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单”。
国家旅游局推出统保示范项目迎合了市场需求,是一项民心工程,不但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旅行社经营风险,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中国港中旅集团在深圳的全资国有旅行社,深圳招商国旅将借此机会,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把顾客当朋友对待,让每一位客人都能尽兴而去,满意而归。
购买了责任险,意外险保费可以降低
深圳市中国旅行社总经理 陈吉江
我认为意外险肯定不能替代责任险,他们之间是有区别的,区别在于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统一为旅行社,理顺了保险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效保障了游客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
第一,游客意外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保的不是旅行社,是游客自身,旅行社只是充当代理人的角色。一旦出险,游客从意外险中可获得保险赔偿,游客仍然可以根据旅游合同向旅行社提出索赔请求,因为保险公司的赔偿并不能代替存在过失的旅行社的赔偿责任,旅行社的责任风险不能转嫁,造成旅行社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第二,旅行社为游客购买意外险,不具有保险利益,没有为游客购买意外险的权利和资格,除非游客授权旅行社这样做。
第三,意外险和责任险可以说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未来游客购买意外险或者由旅行社经其授权代为购买意外险,由于旅行社已经购买了责任险,其意外险保费可以降低。
可以给中小旅行社提供防范多种潜在风险
深圳市口岸中旅总经理 钟焕桥
旅行社责任险统保项目是国家旅游局为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组织推动实施的;是在中国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下,依照“市场运作、政府推动、企业自主”的原则,经过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标程序,依法合规产生的。对于旅行社来说。是真正转嫁风险,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合法权益、解决旅行社的后顾之忧的保障。
我认为新版统保项目非常好,除基本险以外,还专门设计了5种附加险,如紧急救援费用险、旅程延误险、旅行取消险等,特别是实行了先行垫付,使旅行社在开展突发事件善后与理赔工作时更为快速便捷。最重要的一点,旅行社责任险统保项目可以给中小旅行社提供防范多种潜在风险这样一条路径,以前有钱也办不到的现在花钱就可以办到,特别是重大事故时作用非常明显,对中小旅行社意义甚大,但同时保费价格也不菲,也一定程度增加了中小旅行社的负担。
旅行社的成本增加了,但经营风险减少了
深圳市鹏运国际旅行社总经理 董 军
旅行社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游客参团出游期间,食住行游购娱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旅行社都有义务和责任。特别是团队出游,因为是群体事件,责任和影响更大。
国家旅游局为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针对多年来旅游业界发生的涉及游客赔付的现状,挑选六家大型保险公司共同设计提供旅行社责任险统保产品,目的是规范市场、保护游客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旅游企业来说是提高了门槛,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理赔难问题。正如通报项目宣传材料中提到的,对目前旅行社可能面临的责任赔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涵盖,对旅行社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旅行社的成本增加了,但经营风险减少了。但是因为统保不是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宣传材料中的内容实际效果,需要案例的积累和实际的司法实践,才能看出来最终对旅游业产生什么影响。
体现了企业对游客的高度责任感
华侨城国际旅行社副总经理 周怀中
华侨城国旅一贯对旅行社责任险高度重视,每年购买力越来越大、花费越来越高,这不仅仅是回避企业风险,保证企业运营稳定的较好方式,也间接体现了企业对游客的高度责任感。企业购买了责任险后给予游客更清晰的理赔渠道,责任更清晰、赔偿更便捷。很多以前时间跨度长、责任划分不清晰的案例在新版责任险统保里有着明确的划分。
我们坚决拥护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方案,希望相关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能够依照新版责任险方案积极落实到位。具体体现在对游客的赔付尽快到位、让旅行社从繁琐的纠纷事务中解脱出来,专业的理赔交给专业的保险公司。建议保险公司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企业的实际需要“量身订做”保险项目。我认为企业在购买旅责险额度尽量高一些。目前我们公司正积极与江泰保险公司磋商,具体条款和细节正进一步沟通洽谈。
有助于提高导游的防风险意识
深圳市导游协会会长 刘艳红
导游是有风险的工作,对其的整个危机管理应该贯穿工作的前、后、重,保险就是预警工作的重要一部分。我觉得,此次统保示范产品的保障范围更大,层次更丰富,不仅仅保障了游客的安全,也保障了导游、司机等工作人员的安全。
事实上,作为导游行业协会,我们平时也一直提倡导游要建立全方位的风险保障体。一方面是就是通过统保这样的强制险,将危害减到最低;另一方面是通过长期购买社会保险,对自己有基本的保障,此外,我们还建议导游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从而建立对自己的全方位保障,这样导游在工作就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只有这样也才能进一步保障游客的安全、稳定。
统保示范产品的推出,我觉得也进一步提醒导游提高防风险意识,这与我们一直提倡的相吻合。
责任险与意外险相互补充
国旅新景界法务部经理 闵令波
强制责任险由以前的各旅行社自行购买,变成今年的推出统保示范产品,总体上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统保示范产品保险的保障范围更广,赔付额度也更高。当然,这样就意味着价格会比之前旅行社自行购买的责任险要高一点。但是对于一家大型旅行社来说这只是增加了很少的一点成本,所以也不会转嫁到游客身上。
关于责任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而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因为责任险保障的是因为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损失,而意外险则是对由非旅行社责任的意外事故或因素造成伤害的保障。还有,责任险是强制的,意外险则是游客自愿购买的。不过我还是建议游客自愿购买意外险,费用并不高,但对旅游是全面的保障。现在也有些旅行社会赠送意外险。
很多游客都比较关心责任的认定问题,这也是最容易出现争议的环节。一般较大的事故,责任险的认定的确较困难,大多都需要司法机关做出裁定,所以很难实现先行赔付,除非是较小的赔偿。
提高了旅行社
抵御风险的能力
国旅深圳副总经理 何 鹏
对于新推出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来说,它的“新”主要表现在保障条款更清晰、保障范围更广。新旅游责任险统保对旅行社和消费者而言,是相得益彰的。旅游市场已经进入了自由竞争的时代,表现最明显的是价格比拼,零团费和负团费的情况屡见不鲜。激烈的价格竞争只会削弱服务质量,降低旅游过程中的舒适度,于是在十一黄金周这样的峰值,顾客投诉量会大幅上涨,而投诉必然牵扯到赔偿。另外,以往旅行社责任险只面向游客,不包括旅行社导游、领队,新版旅责险统保项目将其纳入,这也提高了旅行社抵御风险的能力。
至于强制性,我认为游产业链条较长,涉及零售、批发、组团、旅游车出租方、酒店、景点等多个责任主体,对于批发商而已,强制购买旅游责任险的意义不大。而国旅深圳除了参与投保之外,坚持专业化、差异化的服务,不以价格作为惟一指标,为游客提供真正的品质之旅,满足游客特有的、高级的需求,做到未雨绸缪,减少意外发生的可能性。